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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04-25 11:21:39

国卫规划函〔202467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院行字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3号),为改善你院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紧急医学救援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原则同意你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片区F07-D08-1地块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东院区,东至杉木南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京港澳高速辅道、北邻规划路(长农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批量伤员救治、立体救治转运、应急指挥、培训演练、物资仓储等紧急医学救援相关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81,4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82,713万元。投资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0万元,其余由湖南省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吕奔同志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人。

六、请你院按照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要求,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和科研等综合功能,加强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建设,提升区域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请你院在项目方案设计与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注重文化传承和智慧运营,切实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打造绿色医院、健康医院。

、请你院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你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建设资金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等,抓紧组织编制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4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