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6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宣传司2026-06-11 16:02:51
国卫办宣传函〔2026〕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总工会、科协,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属(管)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加大优质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现定于2026年6月—12月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6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
(二)承办单位:健康报社。
(三)媒体支持单位:“健康中国”“中国中医”“国家疾控局”“职工之家APP”“科普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委管科普期刊及其他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媒体平台。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代表共同负责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统筹调度及日常事务推进等工作,组织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国家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等相关人员负责作品终审。
二、作品主题
主要包括:必选主题、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重点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防治相关主题。每个作品限报一类主题。各主题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征集要求
各省份积极组织、发动、邀约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工会、科协等单位参与征集活动,主动策划,打造精品。以单位为申报主体,标注主创人员名单。申报作品需已公开发布。
鼓励在各地健康科普活动中,如“健康科普行——万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时令节气与健康”系列活动中,群众认可度高、传播效果好的作品参加。
作品从形式上分为“视频类”“图文类”。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时间进度
(一)报名和作品上传(2026年6月—7月)。本次征集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页面报名,每省份报名数量不限。6月20日前各省级卫生健康委统筹报送本省份审核联络人信息。报名及作品上传时间截至7月31日。具体要求见附件3、4。
(二)省级征集和推荐(2026年8月—9月)。充分发挥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作用,对本省份上传的作品组织集中审核并按程序公布优秀作品名单。各省份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国家推荐作品,相关作品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时间截至9月30日。每省份推荐作品总量不超过30件,其中,必选主题作品数量不少于推荐总量的50%。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终审和公布结果(2026年10月—12月)。11月15日前完成终审。12月31日前发布优秀作品名单,并通过本次活动媒体支持单位平台进行传播推广。根据推荐作品情况及终审结果,对组织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予以通报表扬。终审作品作为国家健康科普资源,供基层在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时使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所有报名作品须为原创,创作时间应为2025年5月—2026年7月之间。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三)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作品的报送、制作单位及作者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
健康报社联系人:胡彬、李晓雅、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64622675、84551303、64622282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联系人:沈奇伟
联系电话:010—68792392
附件:
附件1-健康科普作品主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6年6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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